1.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鎮(zhèn)江關至汶川段)(以下簡稱“本項目”)由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承接本項目勘察設計。為完成本項目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現由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作為招標人(以下簡稱“招標人”)負責組織該項目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招標工作,并與中標人簽訂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合同。建設資金為業(yè)主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次招標實行公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綜合評估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為80km/h,路基寬度為25.5m。項目全線位于阿壩州境內,路線全長約197公里,路線起于松潘縣川主寺鎮(zhèn)黃勝關村,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經松潘縣、茂縣、汶川縣,止于汶川縣,接都江堰至汶川(都汶高速)、汶川至馬爾康(汶馬高速)高速公路。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鎮(zhèn)江關至汶川段)涉河工程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預計工程量為:4處互通、28座跨岷江橋梁、4段順河橋梁的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及后續(xù)服務工作。
一處連續(xù)(復雜)橋梁是指互通內主線及匝道橋跨同一河流、間距較小的兩座橋跨越同一河流或一座橋多次跨越河流或沿河設置。
總工期要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招標人提供滿足要求的設計資料之日起60日歷天內完成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并在后期配合業(yè)主提交報告給行業(yè)主管部門評審后修改完善。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質及信譽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同時需投標截至之日前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按2023年1月實施的《外部采購管理辦法(暫行)》(相關要求查看公司網站公告)完成供應商入庫申請手續(xù)。
3.2 專用資質要求:要求有效期范圍內的水利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乙級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涉河建設方案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的能力。
3.3 業(yè)績要求:要求近4年來(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個橋梁或公路或鐵路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業(yè)績。同一項目不同橋梁或工點業(yè)績可以累加。業(yè)績證明以下列任意一項為準:(1)項目合同;(2)項目批復。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
3.5 項目負責人:具備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以職稱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和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經營處領取,領取時應持加蓋鮮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介紹信(原件)。
5.2 招標文件領取時間為:2024年2月4日—2月8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
5.3 招標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費人民幣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參考資料投標人依需求選擇購買,每套收取成本費人民幣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5 招標文件補遺書或通知書(如果有)等相關資料由招標人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yung-li.net/)和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網站(http://www.srbgsdc.com/)上發(fā)布,由投標人隨時關注網站并自行下載,不能下載的投標人應及時聯系招標人,因未能及時下載補遺書或通知書(如有)及相關補充資料導致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及補充文件要求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 現場考察、投標預備會
a) 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考察、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參考資料自行安排現場考察、費用自理。
b) 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
6.2 投標文件采用現場遞交方式,采用快遞或郵寄方式,招標人不予接受。
6.3 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00 時(北京時間)前。
6.4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九興大道12號四川路橋勘察設計公司會議室(附三樓)。
6.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九興大道12號,郵編:610041,電話:028-85131052。
6.6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yung-li.net/)和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網站(http://www.srbgsdc.com/)上發(fā)布。
8. 招標工作將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8.1 評標結果公示:評標結束后,由招標人將評標結果即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yung-li.net/)和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網站(http://www.srbgsdc.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開監(jiān)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訴。
8.2 投訴處理:招標人、招標人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04年7月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舉報材料要求、舉報受理條件及查處參照七部委令第11號。超出投訴或舉報時效的,則不予受理。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勘察設計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qū)九興大道12號
聯系人:馮先生
郵 編:610041
電 話:028-851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