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石高速LS-TJ8-12分段白草坪隧道出口端、禮約隧道進口端、路基剩余工程勞務合作項目
補遺書 第1號
各投標人:
本補遺書以《瀘石高速LS-TJ8-12分段白草坪隧道出口端、禮約隧道進口端、路基剩余工程勞務合作項目招標公告》(以下簡稱“招標公告”)為基礎,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進一步予以完善與補充,若招標公告與本次補遺內容有相沖突之處,以補遺內容為準,補遺內容如下:
1、關于招標公告“3.1.5人員要求”的變更如下:
3.1.5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管理和施工能力,人員數(shù)量詳見本公告附表三。
附表三
瀘石高速LS-TJ8-12分段白草坪隧道出口端、禮約隧道進口端、路基剩余工程
勞務合作項目擬投入人員配置表(最低要求)
序號 | 工 種 | 工作任務 | 人數(shù) | 備注 |
1 | 項目負責人 | 牽頭負責項目總體工作 | 1 |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
2 | 項目技術負責人 | 負責協(xié)作段落內的所有技術、進度、質量、結算等相關管理工作 | 1 |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
3 | 安全員 | 協(xié)助項目負責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 1 | 具有安C證 |
4 | 施工員 | 協(xié)助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項目施工現(xiàn)場測量、現(xiàn)場管理等工作 | 1 | |
5 | 資料員 | 協(xié)助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內業(yè)工作 | 1 |
注:1、以上人員為每個標段主要管理人員的最低要求,投標人應根據(jù)施工需要或招標人的要求增加相關人員,其增加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2、生產(chǎn)人員(如裝載機及混凝土運輸車駕駛員、維修、保潔等人員)根據(jù)項目部生產(chǎn)需求進行配置。
3、如因投標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換上述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員),須報請招標人批準,更換人員的資質不能低于招標文件要求,按照更換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20 萬元人民幣、更換安全管理員10 萬元人民幣繳納違約金。
4、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在崗,有特殊情況離崗必須向項目部請假并得到批準。
5、投標金額大于2000萬及以上的,投標文件內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四川路橋其他項目任職。